一、招生规模
2018年河南省专科层次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2000人,我校承担计划1444人。
二、报考条件
(一)参加2018年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往届),可报考本人户籍地的设岗县(市)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志愿。
(二)要求考生思想品德优良,热爱教育事业,立志长期从教,积极投身农村教育。
(三)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有完全的法律行为能力等,能够较好地适应农村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三、报考方式
报考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的普通高中毕业生随全省普通高考报名、考试、填报志愿。根据各设岗县(市)培养计划,具有设岗县(市)户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可报考户籍地的小学教育(全科教师)专业志愿,专科层次随专科批次填报平行高校志愿。
四、录取方式
(一)专科层次随专科批次按平行志愿,根据考生成绩和高校面向设岗县(市)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考生被预录取后必须凭录取通知书在被录取学校签字盖章的定向就业意向书上签字。入学报到时凭录取通知书和定向就业意向书报到,若不签订定向就业意向书,或未按时报到,视为放弃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资格。
(三)正式录取。培养院校根据预录取报到入学学生名单和学生签订的定向就业意向书,发放正式的定向培养就业三方协议书,学生在入学一个月内完成与设岗县(市)人民政府签订定向培养就业三方协议书,方可注册学籍,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五、有关政策
1.学生入学后与县(市)人民政府(报考的设岗县、市)和培养高校签订正式的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乡村教学点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
2.学生在校培养期间,除免除学费、住宿费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费外,享受国家奖学金等全日制在校生享受的相关政策。
3.学生毕业后按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相关规定就业(不再参加招教考试)。